诉讼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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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狂(Litigious Paranoia) 这是偏执狂中较为多见的一个类型。患者认为受到人身迫害,名誉被玷污,权力被侵犯等,得不到公正的解决,而诉诸法庭。所以诉讼狂往往与被迫害意念有内在联系。

诉讼狂的原因

(一)发病原因

偏执狂的发病原因尚不明了,属于内因性精神障碍。可能与下列因素相关:

1.个性特点 当对某些患者的个性特点发展过程进行研究时,显示其个性有不健康的表现。患者病前个性往往有主观、固执、敏感多疑、对他人怀有戒心、不安全感、好争论、不能接受别人的批评、自我中心、自命不凡、对人吹毛求疵、对自己百般原谅、强词夺理、自我评价过高、野心勃勃、爱空想、遇事专断、情绪易激动、不能冷静面对现实等素质特点。这些个性缺陷,并不一定是发病的必备条件,可能当遭遇某种心理社会因素或内在冲突,自己不会妥善应付,而将事实加以曲解或长期耿耿于怀,则有可能逐渐形成偏执观念,导致发病。

2.遗传因素 Krafft-Ebing和Kolle均认为偏执狂有遗传倾向。Miller调查400例具有明显偏执观念患者的亲属,约有2%曾患有偏执性精神病。但也有持相反意见者。可见遗传因素有待进一步探索。

3.文化背景 有人认为,在某些少数民族中,偏执性精神障碍并非罕见。Margaret Mead在新几内亚多波(Dobu)少数民族中,观察到偏执人格似乎是当地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因之,文化背景与偏执性精神障碍之间有不可忽视的关系(夏镇夷,1984)。

(二)发病机制

偏执狂的发病机制,按照巴甫洛夫学派的观点,认为本病以强而不可遏止型的人为多见。这类人的神经系统具有抑制过程不足,兴奋过程占优势的特点。当遇到挫折时,神经系统的兴奋过程就过度紧张,在大脑皮质形成了病理惰性兴奋灶。这个“孤立性病灶”与异常牢固的情感体验和意图有关,并且由于它的兴奋性非常强烈,通过负诱导的机制在其周围出现广泛的抑制,阻滞了大脑皮质其他部分对它的影响,因而患者对自己的精神状态缺乏批判,这就是系统妄想形成的由来。

诉讼狂的诊断

患者的诉状有逻辑性,叙述详尽而层次分明。从字面上看不出有什么破绽。在诉讼过程中若遇到阻力,患者毫不后退,反而增强其必胜决心。一旦诉状被法院驳回,则采取迂回对策,千方百计公诸于世,请求社会上的声援。可谓不屈不挠,为公正而斗争。诉讼狂患者病前个性多有自负、敏感、强硬的特点。

诉讼狂的鉴别诊断

1.色情狂(Erotomania) 患者似乎以女性多见。患者坚信某一男性对自己流露爱慕之情,可是碍于客观情况,如双方均已婚配,或年龄相差较大,对方社会地位较高,不敢公开表明恋爱心境,而采取以眉目传情或调情方式表示心意。当患者大胆进行试探遭到对方拒绝时,反认为是在考验自己的忠贞,毫无悔恨,更坚信自己的推断是正确的。

2.夸大狂(Grandiose Paranoia) 患者自命不凡,才华出众。声称有惊人的发明或创造,不久即成为国内首富。或自感精力充沛,智能超群,有敏锐的洞察力,能预见未来,是当代的诸葛孔明。

3.嫉妒狂(Jealous Paranoia) 患者对自己的配偶不信任,认为其另有新欢。妄想常伴随强烈的情感和相应的行为。当质问对方得不到满意的答复时,往往采取跟踪尾随,偷偷检查配偶的提包和信件等。甚至在日常生活中限制其活动,不许其一个人单独外出,尤其在周末或晚间。严重者可发生暴力行为。

患者的诉状有逻辑性,叙述详尽而层次分明。从字面上看不出有什么破绽。在诉讼过程中若遇到阻力,患者毫不后退,反而增强其必胜决心。一旦诉状被法院驳回,则采取迂回对策,千方百计公诸于世,请求社会上的声援。可谓不屈不挠,为公正而斗争。诉讼狂患者病前个性多有自负、敏感、强硬的特点。

诉讼狂的治疗和预防方法

人类在预防精神疾病的工作中已迈出了历时数10年的艰巨历程,许多精神障碍,通过治疗与康复措施是可以达到治愈的目标的。历史上被认为预后不良的精神分裂症,在20世纪80年代中已被社会精神病学家认为系可治之症(Syuzo Naka,1985)。但这只是在社会和临床实践水平中进行探索的一个可喜的但也只是较原始的一个开端。由于精神病学在整个医学中发展较晚,也由于本专业自身基础理论的复杂性,有相当多的常见精神疾病的病因和发病机制至今尚未阐明。再加上旧观念的影响,精神病的病因长时期地被认为是神秘莫测的而受到忽视,从而妨碍了精神病预防工作的开展。实际上,精神病人一人患病往往累及家庭和集体,无可避免地影响到劳动生产。有些病人还会给社会上增添长期负担,甚至造成危害。因此,预防精神疾病的发生不单单是医学科学中的一个重要课题,而且也是发展社会文化和办好社会福利事业的一项重要工作。迄今为止,精神疾病的预防工作基本上还处于探索阶段。至于建立在现代自然科学基础之上完善的预防措施还远远没有被人们所认识和掌握。然而值得强调的是,探讨病因和揭露内在的发病规律,恰恰是科学的预防工作的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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