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学/药品的一般保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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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应按其不同性质及剂型特点在适当条件下正确保管。如果保管不当或贮存条件不好,往往会使药品变质失效,甚至产生有毒物质,这不仅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更严重的是可能危害患者的健康和生命。作为药剂人员及药库管理人员必须了解各类药品制剂本身的理化性质及外界的各种因素对药品制剂的可能引起的不良影响,按其性质在不同条件下加以妥善贮藏。当发现药品外观性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加以理化检查和处理。应当指出的是,有的药品(如某些抗生素)的内在质量变化不一定引起外观的变化,这就更需要用化学或其它方法检验才能确定。现将影响药品质量的因素及药品保管方法分述如下。

(一)影响药品质量的因素在保管药品的过程中,影响药品质量的因素很多,如日光、空气、湿度、温度、时间及微生物等。上述因素对药品的影响又往往不是单独进行的,而是互相促进,互相影响而加速药品变质的,例如日光及高温往往加速药品的氧化过程。故应根据药品的特性,全面考虑可能引起变质的各种因素,选适当的贮存条件和保管方法,以防止药品变质或延缓其变质的速度。

1、日光日光中有一种紫外线,对药品变化常起着催化作用,能加速药品的氧化、分解等。

2、空气空气是各种气体的混合物,其中对药品质量影响比较大的为氧气和二氧化碳。氧气约占空气中五分的体积。由于其性质活泼,易使某些药物发生氧化作用而变质。空气中的二氧化碳被药品吸收,发生碳酸化而使药品变质。

3、湿度水蒸汽在空气中的含量叫湿度。它随地区及温度高低而变化。湿度对药品的质量影响很大。湿度太大能使药品潮解、液化、变质或霉料,湿度太小,也容易使某些药品风化

(1)风化:含有结晶水的药物,常因露置在干燥的空气中,逐渐推动其所含结晶水的一部分或全部,以致本身在变成白质不透明的结晶体或粉末。

风化后的药品,其化学性质一般并未改变,但在使用时剂量难以掌握。特别是剧毒药品,可能因超过用量而造成事故。易风化的药品如硫酸阿托品硫酸可待因硫酸镁硫酸钠明矾等。

(2)引湿:大多数药品在湿度较高的情况下,能吸收空气中的水蒸汽而引湿,其结果使药品稀释、潮解、变形、发霉等现象。

4、温度温度过高或过低都能使药品变质。特别是温度过高与药品的挥发程度、形态及引起氧化、水解等理化和微生物的寄生有很大关系。因此,药品在贮存时要根据其不同性质选择适宜的温度。例如:青霉素加水溶解后,在25℃放置24小时,即大部分失效。又如脊髓灰质炎疫苗牛痘苗温度过高,就很快失效,温度过低又易引起冻结或析出沉淀。

5、时间有些药品因其性质或效价不稳定,尽管贮存条件适宜,时间过久也会逐渐变质、失效。因此药典对某些药品特别是抗生素制剂,根据它们的性质不稳定的程度,均规定了不同的有效期。有效期系指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质量合格的期限,要求使用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使用。

(二)不同性质药品的保管方法

1、易受光线影响而变质的药品的保管方法

(1)凡遇光易用引起变化的药品,如银盐、双氧水等,为避免光线对药品的影响,可采用棕色下班瓶或用黑色纸包裹的玻璃器包装,以防止紫外线的透入。

(2)需要避光保存的药品,应放在阴凉干燥不易直身到的地方。门、窗可悬挂遮光用的黑布帘、黑纸,以防阳光照入。

(3)不常用的怕光药品,可贮存于严密的药箱内,存放怕光的常用药品的药橱或药架应以不透光的布帘遮蔽。

(4)见光容易氧化、分解的药物如肾上腺互、乙醚氯仿等,必须保存于密闭的避光容器中,并尽量采用小包装。

2、易受湿度影响而变质的药品的保管方法

(1)对易吸湿的药品,可用玻璃软木塞塞紧、蜡封、外加螺旋盖盖紧。对易挥发的药品,应密封,置于阴凉干燥处。

(2)控制药库内的湿度,以保持相对湿度在70%左右为宜,可辅用吸湿剂如石灰、木炭,有条件者,可设置排风扇或通风器,尤其在雷雨季节,更要采取有效的防霉措施。除上述防潮设备外,药库应根据天气条件,分别采取下列措施,即在晴朗干燥的天气,可打开门窗,加强自然通风;当下雾、下雨或室外湿度高于室内时,应紧闭门窗,以防室外潮气浸入。

(3)对少量易受潮药品,可采用石灰干燥器贮存,即用木箱瓦缸等容器装入块状1/4容量左右,石灰层上面存放药品,待石灰吸湿成粉状后,应及时换掉。

3、易受温度影响而变质的药品的保管方法一般药品贮存于室温(1~30℃)即可。如指明“阴凉处”或“凉限处”是指不超过20℃,冷处是指2~10℃。

在一般情况下,对多数药品贮藏温度在2℃以上时,温度愈低,对保管愈有利。

(1)对怕热药品,可根据其不同性质要求,分别存放于“阴凉处”或“冷处”。常用的电冰箱可调节至2~10℃左右,如无冰箱,可根据具体条件,因地制宜,存放于水井、地窖(对防潮药品还须注意密封,或用一口大缸埋于下温度较低处)。有条件者,也可采用加冰的土冰箱,盛冰容器应置放于顶部,药品放于底部,以便冷热空气对流,提高降温效果。对少量怕热药品短期贮存,则可采用冰瓶。

(2)对挥发性大的药品如浓氨溶液,乙醚等,在温度高时容器内压力大,不应剧烈震动。开启前应充分降温,以免药液冲出(尤其是氨溶液)造成伤害事故。

(3)对易冻和怕冻的药品,必须保温贮藏。保温措施:

①保温箱:可就地取材,用严密木箱,内放瓦楞木箱,两层之间填充木屑、或木箱内贴油毛毡,内放三合板箱。两层之间填充稻壳,盖双层盖。另外也可用棉花作为保温材料。

②可利用地窖、坑道、天然山洞等贮藏药品,其特点为冬暖夏凉。

③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保暖库。

4、中草药材的保管方法中草药材种类繁多,性质各异,有的易吸热,有的具有挥发性等,应根据其特性加以妥善保管。如保管不当将会发生霉变、虫蛀、失性、变色等现象而影响质量,甚至完全失效。中草药变质的原因,除空气、湿度、日光和温度等因素的影响外,还受到昆虫和微生物的侵蚀。为使中草药的外部形态和有效成分在贮存其间尽量不起变化,必须掌握各种中草药材的性能,摸清各种变化规律,采取各种合理的保管措施,其中以防止霉变及防治虫蛀两项更为重要。

(1)中草药材防霉,主要应严格控制本揣的水分和储存场所的温度、湿度、避免日光和空气的影响,使霉菌不易生长繁殖。易发霉的中草药,应选择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垛堆应离地用木条垫高,垛底垫入芦席或油毛毡等隔潮。地面上铺放生石、炉灰或木炭、干锯末等防潮剂,使药材经常保持干燥,以防止霉变。

(2)为防虫蛀,药材进库前,应把库内彻底清理,以杜绝虫源,必要时在药材进库前,可用适量的6%可小米性六六六滴滴涕乳剂对四壁、地板、垫木以及一切缝隙进行喷洒。

(3)贮存过程中,为防止霉菌、害虫的生长繁殖,可将中草药材干燥后,打成压缩包以减少与空气的接触面积。贮存期间,尤其是热天或雨季,由于大气湿度较高,天气暖和,最适合霉菌、害虫的繁殖,更要选择晴朗的天气及时翻晒。并将仓库进行通风。但在湿度大的天气,应闭门窗,以防潮氯浸入。

(4)如发现虫害时,可采用高温杀虫法如暴晒、烘烤、热蒸等措施杀灭害虫,也可用化学药剂如硫磺、氯化苦(三氯硝基甲烷,CICNO)等熏蒸法消灭虫害,以及采用红外线照射,防止发霉生虫。但氯化苦能腐蚀金属,并影响种子发芽率;硫磺燃烧后产生的二氧化硫气体有漂白作用,易使某些药品变色、变酸味,且对种子发芽也有不良影响,使用时应加注意。

(5)已虫蛀的药材,可按虫害轻重分开处理,凡生虫严重而有结块现象的不宜再供药用,严重霉烂变质的中草药材也不能再供药用。

5、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保管方法易烯、易爆危险品系指易受光、热、空气等外来因素影响而引起自然、助然、爆炸或具有强腐蚀性、刺激性、剧烈毒性的药品,如果处置不当、保管不当,都能引起爆炸、燃烧等严重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极大损失。

(1)主要特征及性状

①易爆炸品:即为受到高热、磨擦、冲击后能产生剧烈反应而发生大量气体和热量,引起爆炸的化学药品,如苦味酸、硝化纤维、硝酸铵、高锰酸钾等。

②自燃及遇火燃烧的药品:如黄磷在空气中即能自燃,金属钾、钠遇火后能燃烧等,其它如碳粉、锌粉及浸油的纤维药品亦极易燃烧。

③易燃液体:即引燃点低,易于挥发和燃烧的液体,如汽油、乙醚、石油醚、乙醇甲醇松节油等。

④极毒品及杀害性药品:氰化物(钾、钠)、亚砷酸及其盐类、汞制剂、钡制剂等。

⑤腐蚀性药品:即具有强烈腐蚀性,甚至引起燃烧、爆炸和杀伤性药品,如硫酸、硝酸盐酸、甲酸、冰醋酸苯酚氢氧化钾氢氧化钠等。

(2)保管原则和方法

①此类药品应贮存于危险品库内,一般不得与其它药品同库贮存,并远离电源。同时应有专人负责保管。

②危险品应分类堆放,特别是性质相抵触的物品(如浓酸与强碱)。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该隔离贮存。

③危险品库应严禁烟火,不准进行明火操作,并应有消防安全设备(如灭火机、沙箱等)。

④危险品的包装和封口必须坚实,牢固、密封,并应经常检查是否完整无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⑤如少量危险品必须与其它药品同库短期贮存时,亦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隔离存放。

⑥氧化剂保管应防高热、日晒,与酸类、还原剂隔离,防止冲击磨擦。钾、钠、钙金属应存放于水中;易燃品、自燃品应与热隔绝,并远离火源,存放于避光阴凉处。

6、规定有效其药品的保管方法有些药品,如青霉素、链霉素等抗生素、牛痘苗、胎盘球蛋白等生物制品,胰岛素催产素等生物化学药品以及其它某些药品,由于性质不稳定,易受外界因素的影响,当贮存一定时间后,会逐渐变质失效或降低效价。为了确保药品质量和人民用药安全有效,药典对上述药品制剂,根据它们性质不稳定的程度,规定了有效期。

对于规定有效期的药品,在保管过程中,应经常注意期限,随时检查,特别对有效期限短(仅半年或一年),而基层进货时又往往离失效期接近,则更应掌握“先进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以防过期失效、造成损失。

凡过期的药品,未经检验,不得再用。因过期药品制剂,多数外观性状不正常,如有的针剂久贮产生混浊或析出沉淀,不仅药效降低,而且注射后增加局部刺激。至于有的过期药品,特别是生物制品和抗生素,由于本身质量较好,若保管得当,虽然超过有效期,有时尚可能保持它原有的效能或仅稍降低,且其外观性状仍属正常,存量又较多,为了慎重起见,应经药检所检验合格,可在允许延长使用期内继续使用,但在继续使用过程中要注意药品外观的变化及临床使用情况。

在保管有效期限药品的工作中尚应注意下列问题:

(1)有些药品(如麻醉乙醚、酒石酸锑钾注射液)规定了贮藏期或使用期,是指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才能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这一规定与有效期不同。如超过规定的使用期限应重新检查(复检),符合规定后才能继续使用。

(2)有效期并不等于保险期。因此,必须按药品性质于规定条件下予以贮存。例如贮存温度和有效期有密切关系,温度超过规定,或保管不善,即使在有效期限内,也可能已降效或变质。

(3)包装容器不同,虽同一药品,有效期会不同,如注射用青霉素钠(钾),用安瓿熔封的有效期是四年,以橡皮塞轧口小瓶(属“严封”)的,有效期仅二年。

(4)同一原料药的不同剂型,根据其稳定性的差异,有效其也会不同。如硫酸新霉素片、软膏为三年,其眼药水为一年。又如注射用盐酸金霉素为四年,其片剂、胶囊眼膏、软膏均为三年。

(5)药品离开原包装时,例如将片剂倾至工架装置瓶内,针剂离开针盒别放的,应将有效期注明在变换后的容器上,以便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