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学/药学部(科)的职责与人员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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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责

1.全面负责医院药学的行政和业务技术管理工作,制定本院药学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各室有检查、指导、监督、考核、奖惩权。

2.药学部(科)的基本任务是:科学地管理全院药品;为医疗需要及时准确地调配处方和制备各种制剂;供应质量合格的药物;配合医疗需要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3.根据本院医疗和科研需要。按照“基本用药目录”。编制药品采购计划,做好药品保管、供应及帐卡登记、进销帐目统计报表,收方、发药并审查核对等。

4.及时准确地调配本院处方,按临床需要制备制剂及加工炮制中草药

5.为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建立健全药品检查和检验制度,对制剂和某些可疑药品要严格检验,不合格的药品不准使用。药品检验工作接受当地药检所业务指导。

6.积极宣传用药知识,监督合理用药、科学用药并协助临床医师做好新药临床试验研究和上市药品的疗效评价工作;负责收集药品的毒副反应,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提出需要改进和淘汰品种的意见。

7.密切配合临床,积极研究中西药品的新制剂;努力进行技术革新,积极运用新技术成就,开发疗效高的新制剂。

(二)人员设置 药学部(科)人员设置应根据医院专业发展等因素综合考虑。

应设正、副主任;设办公室秘书;下设二级科主任、副主任;二级科各室应设主任或组长,药学人员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