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人组织型纤溶酶原激酶衍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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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人组织型纤溶酶原激酶衍生物,适用于成人由冠状动脉梗塞引起的急性心肌梗塞的溶栓疗法,能够改善心肌梗塞后的心室功能。本药应在症状发生后12小时内,尽可能早期使用。

成份

本品活性成分为重组人组织型纤溶酶原激酶衍生物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冻干粉针剂

适应症

适用于成人由冠状动脉梗塞引起的急性心肌梗塞的溶栓疗法,能够改善心肌梗塞后的心室功能。本药应在症状发生后12小时内,尽可能早期使用。

用法用量

PA只能静脉使用。 rPA应该18毫克+18毫克分两次静脉注射,每次缓慢推注2分钟以上,两次间隔为30分钟。注射时应该使用单独的静脉通路,不能与其它药物混合后给药,也不能与其它药物使用共同的静脉通路。没有多于两次给药的重复用药的经验。尽管没有足够的资料表明,在用药中或用药后合并使用抗凝抗血小板药是否有利,但99%的病人在溶栓治疗期间同时使用肝素,用药期间或用肝素后,可合并使用阿斯匹林。 关于不合并使用肝素阿斯匹林对于rPA的安全性及效果的影响的研究还未进行。当配制溶液时,肝素和rPA是有配伍禁忌的,不能在同一静脉通路给药,如需共用一条静脉通路先后注射时,使用二种药之间,应该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冲洗管道。

不良反应

出血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用是出血,与溶栓治疗有关的出血可分为2个主要类型:

内脏出血:包括颅内、腹膜后或消化道、泌尿道、呼吸道

浅表或体表出血:主要有穿刺或破损部位(如静脉切开插管部位、动脉穿刺部位、新近外科手术部位)。

根据国外临床研究结果报导,在INJECT临床试验中接受瑞替普酶的住院病人颅内出血的发生率为0.8%。与其它溶栓药一样,颅内出血的风险岁年龄的增大和血压的升高而增加,除颅内出血外,其它各种类型的出血的总发生率约为21.1%。

各次试验中,出血的范围不同,并与动脉导管插入及其它侵入性治疗的使用明显相关。一旦关键部位发生严重出血颅内消化道呼吸道心包),立即停用肝素、抗凝或抗栓治疗,如第二次静rPA还未进行,应立即停用。发生中风(包括颅内出血)和其它严重出血事件的病人有可能导致死亡或永久性残疾。在rPA治疗期间,由于注射部位形成血栓纤维蛋白被溶解,所以必须仔细观察潜在出血部位(动脉穿刺、导管插入等)。

过敏反应

在INJECT试验中,接受瑞通立治疗的3例病人,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其中一例出现呼吸困难低血压;在早期临床试验的3856例病人中,无过敏反应发生;GUSTOⅢ的先期结果表明,在10000例接受瑞通立治疗的病人中,有3例发生过敏反应

其它不良反应

心肌梗塞病人在使用rPA治疗时也会出现许多心肌梗塞本身也具有的其它症状。无法分清是否由rPA引起。这些事件包括:心源性休克心律失常窦性心动过缓窦上性心动过速加速性窦性心律、早期复极综合症、前期收缩、窦性心动过速心室纤颤房室传导阻滞)、肺水肿心衰心脏停搏、再发性心绞痛、再梗塞、心脏穿孔、二尖瓣返流、心包渗出、心包炎、急性心脏填塞、静脉血栓形成栓塞和电机械分离。有些并发症十分凶险,可以导致死亡,其它不良反应也有报导,如恶心呕吐发热低血压

禁忌

以下患者禁用:

1.活动性内出血

2.脑血管意外史

3.新近(2个月内)颅脑或脊柱的手术及外伤史

4.颅内肿瘤动静脉畸型或动脉瘤

5.已知有出血倾向(如出血体质)

6.严重的未控制的高血压

注意事项

由于纤维蛋白被溶解,可能引起新近的注射部位出血,所以溶栓治疗期间,必须仔细观察所有潜在出血点(包括导管插入部位、穿刺点、切开点及肌注部位),如有大血管不可压迫的穿刺应尽量避免(如颈静脉或锁骨下静脉)。 用药期间,病人的肌肉注射和非必须的搬动应尽量避免。 静脉穿刺在必须进行时,操作应特别仔细。 一旦发生严重出血(局部无法加压止血),必须立即停用肝素抗凝药及抗栓治疗;另外,如果出血发生在第一次静注后,第二次静注应该停用。 需用该药治疗的所有病人,用药前应仔细权衡治疗效果与潜在的危险性。

在下列情况,用药的危险性可能增加,应该慎用:

1.最近(10天内)大的外科手术:冠脉搭桥、产科分娩、器官移植、组织活检及不可压迫血管的穿刺。

2.脑血管疾病

3.新近的消化道或泌尿道出血(10天内)

4.新近的外伤(10天内)

5.高血压:收缩压≥180mmHg或舒张压≥110mmHg

6.高度怀疑存在左心栓子(二尖瓣狭窄心房纤颤

7.急性心包炎

8.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

9.止血功能障碍,包括继发于严重肝肾疾病的凝血功能障碍

10.严重的肝肾功能衰竭

11.妊娠

12.糖尿病引起的出血性视网膜病变或其它出血性眼病

13.败血症性栓塞性静脉炎,或在严重感染部位存在动静脉瘘

14.高龄(>75岁)

15.病人长期使用口服抗凝剂华法林等)

16.其它:如潜在的难以止血的出血部位,或可能明显增加出血机会的各种情况

胆固醇栓塞形成:

溶栓治疗的病人罕有胆固醇栓塞的报导,确切的发生率不清楚。最严重的情况可以是致死的。也可发生于侵入性检查及治疗过程中(心脏导管插入术、造影血管外科等),或抗凝治疗。胆固醇栓塞可能的临床表现为:网状(青)斑块、“紫色趾”综合症、高血压、急性肾功衰竭、坏疽性指(趾)、心肌梗塞胰腺炎脑梗塞、脊髓梗塞、肾动脉栓塞、肠动脉栓塞和横纹肌溶解

心律失常: 溶栓治疗可能引起再灌注性心律失常,这种心律失常(如窦性心动过缓室上性心动过速室性早搏室性心动过速)与心肌梗塞本身并发的心律失常无任何不同,应该采用常规的抗心律失常药治疗,建议在给药时合并使用抗心动过缓或室性心律紊乱的药物。

特殊人群用药

儿童注意事项:

尚无rPA在儿童使用时的安全性及疗效的研究资料。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当给予人用剂量3倍rPA剂量(0.86MU/kg)时对白兔有致流产作用。重复试验表明,在给予人用剂量15倍(4.31MU/kg)时,家兔的胎儿未发生异常。但是,给予妊娠家兔rPA可引起生殖道出血,导致中孕流产。对于妊娠妇女,没有充分的良好对照的研究。最常见的溶栓治疗的并发症出血,在某些病人,包括妊娠可以增加出血的危险性,故在妊娠期间,rPA必须在权衡效果及可能引起的流产后慎用。

2.不能确定rPA是否与人乳一同分泌。因为许多药物可由人乳分泌,故rPA用于哺乳期时有可能随乳汁分泌,因此,在哺乳期妇女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在病人>75岁时,尤其是收缩压>160mmHg时,使用rPA应特别注意。

药理作用

1.药理作用:rPA可以使纤维蛋白溶解酶原激活为有活性的纤溶蛋白溶解酶,以降解血栓中的纤维蛋白,发挥溶栓作用。

2.毒理研究:

(1)生殖毒性:rPA无母鼠或胚胎/胎儿毒性。对子一代和二代的发育、行为,交配和其他生理参数无影响。(2)遗传毒性:在非哺乳动物系统中,回复突变等位基因数目无明显增加。对哺乳动物无明显的体内或体外致突变作用。

贮藏

密封避光

规格

18mg/10ml/支

有效期

36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07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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