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纲目

来自医学百科
112.247.109.102讨论2014年1月26日 (日) 16:36的版本 (以“{{头部模板-中医古籍}} 《医学纲目》系综合性医书,楼英编撰。嘉靖四十四年(1565),曹灼予以刊行。全书共40卷,分部...”为内容创建页面)
(差异) ←上一版本 | 最后版本 (差异) | 下一版本→ (差异)

医学纲目》系综合性医书,楼英编撰。嘉靖四十四年(1565),曹灼予以刊行。全书共40卷,分部,以阴阳脏腑分病为纲。卷1~9为阴阳脏腑部,属医学总论,详述阴阳、脏腑、察病、诊法、用药、针灸、调摄、绛忌等。卷10~15为肝胆部。卷16~20为心小肠部,卷21~25为脾胃部,卷26为脾肺部,卷27为肺大肠部,卷28~29为肾膀胱部,分别介绍各脏腑有关病症症治。作者根据病症的症候特点,分别归属脏腑,并分门论述,如将中风癫痫、痉厥、劳风、瘛、怒气、破伤风子痫、目疾等症归入肝胆部。所述病症多属常见病,以内科杂病为主,兼及外科妇科五官科等病症。卷30~33为伤寒部,以伤寒为主,兼载温病、暑病、温疫等。卷34~35为妇人部,述妇人通治、经、带、胎、产等。卷36~39为小儿部,载小儿通治、五脏主病。卷40为运气部。

本书资料丰富,纲目清晰,受到后世重视。

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