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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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言语(external speech),与他人进行交际时的言语过程。外部言语包括口头言语和书面言语。口头言语即自己向他人说话。口头言语,不仅要说出话来,而且要以直接和别人交际为目的。口头言语又分独白言语和对话言语。独白言语即说话的人在一个比较长的时间里说明自己的思想,而不被别人的插话所打断。独白言语的语言有次序,句子清楚完整,语法正确严谨、讲演、讲课、报告、诗歌朗诵等均属独白言语。对话言语即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之间进行的谈话,如座谈、辩论、问答等。对话言语是由对话者相互配合进行的,对话者均以对方的语言为刺激,故这种言语的语法结构和逻辑系统都不要求完整严谨,所谈之事多可意会,且多辅以手势或面部表情。
  书面言语即用文字表达自己思想、情感的言语。它具有口头言语的多种特性,但又不同于口头言语。一般说来,口头言语的对象就在面前,说话者可以根据听者的反应调整自己的言语活动,书面言语的读者不在面前,作者不能随时根据读者的反应修改自己的言语过程。故书面言语要求文字精确、严谨、符合逻辑性,并应充分考虑读者的水平及可能产生的问题。此外,书面言语不能借助表情或动作来加强作者的表现力,作者的情感是以适当的修辞表达出来的,故既要避免词不达意,亦应防止言过其实。外部言语是形成内部言语的基础,二者还可互相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