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恋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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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恋癖是以自身为性恋对象的一种性变态,常表现为影恋,即以自己的影像为性爱对象,但有时也可以过去的自我或稍变形的自我表象为对象。按霭理士的观点,一切不由旁人刺激而自发的性情绪的现象都可以叫做自恋,它包括性爱的白日梦,性爱的睡梦,影恋和手淫(自淫、意淫),其中影恋是自恋的最典型的现象。影恋多见于女性,由顾影自怜或自我冥想引起性爱的情绪。

定义

疾病别名:自恋癖

所属部位:头部

自恋癖

就诊科室:精神病科

症状体征:个体热恋自己的身体

自恋癖也称自恋症、影恋或纳喀索斯症,是指个体热恋自己的身体,对自己有强烈性欲要求的状态,是一种以自己为性爱对象的性偏离。在文学作品中很早就有了关于自恋癖的记载,其中最著名的是古希腊神话中有关纳喀索斯的故事。纳喀索斯是河神和仙女的儿子,美貌出众。女神厄科向他求爱,遭到拒绝,后幻化为回声女神。诸神因此对纳喀索斯不满而对他进行惩罚,使他爱恋自己在水中的倒影,最后憔悴而死,成为水仙花神。纳喀索斯症后来也就成了自恋症的专用名称。  

病因

自恋癖患者很罕见,但据说在西方国家近年来有自恋癖人格特

自恋癖

点的人日趋增多。可能产生自恋癖的因素有:  

家庭环境

单亲家庭在自恋癖形成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单亲家长对独生子女的宠爱和亲昵可以是含有性的内容的,常可使孩子产生与尊亲同意识或潜意识。另外,父母是因感情不好而离异的,那么父亲或母亲对对方的怀恨和不满常在孩子面前表现出来,使孩子觉得他人都不可爱,不宜接触,而促使自恋癖的产生。  

教养方式不当

父母经常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当着孩子的面或他人的面称赞、宠爱自己的孩子,特别是我国独生子女家庭是社会的主体,父母对孩子是娇宠有加,使孩子从小就自视甚高,这常成为自恋癖产生的基础。  

心理因素

有的父母对子女,尤其是父亲对女儿,母亲对儿子过分亲昵、宠爱,使

自恋癖

有些儿童产生把自己与异性尊亲认做一体的心理而出现自恋癖的倾向。  

缺少同龄伙伴

我国提倡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在家中缺少异性和同性伙伴,如果家长不鼓励孩子去结交朋友,不为孩子结交朋友提供条件,甚至还加以阻碍,就会促使自恋癖的产生。  

创伤性经历具备

如有的成年人在与性伙伴的交往中出现了这样或那样难以解决的问题,或在精神上或肉体上受到了重大的打击等,可使其丧失异性恋或同性恋的兴趣,转而成为自恋癖者  

男女患者表现的不同

自恋癖患者男女均可见,其表现为:

1、自恋癖患者的性欲对象是自我,通常表现为影恋。即对当时当地

自恋癖治疗

的本人有强烈的性欲求,把自己或自己的镜像当作性行为对象。

2、自恋癖患者对异性一般没有性兴趣,对同性有一定的性兴趣,但必须是类似自己的那一类成员。其性行为多为手淫、性梦、性幻觉等自慰性活动,有时涉及同性恋或异性恋性活动,但并不爱恋对方,而是把性活动想象成另一个自我在与自己发生性关系。

3、这类患者有着极强的自我爱恋的潜意识。对他人的爱恋只是附带的,在情感上表现出一贯性的冷漠,不关心周围的事物及他人。通常拒绝婚外性关系或可能损及其名誉和身体的性关系,在社会生活中表现出爱情专一,不会涉及桃色事件。

4、许多患者有明显的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趋向。他们通常是自我夸大、自我赞美、自我表现,常幻想自己容貌绝伦,才华横溢,能力超群,有不劳而获思想等。在感情和内心世界中有孤芳自赏的心态。在人际交往中,表现出损人利己,以我为中心,处事极端化,当受到批评、遇到挫折或失败后,表现出震怒、自卑、羞惭、常有过激和抑郁反应。一般来说,没有明显客观原因的独身主义者、不涉及同性恋的极端女权主义者或男权主义者多少都有一些自恋癖的倾向,其中不少人可能是自恋癖者。  

诊断方法

在诊断自恋癖时,要注意与同性恋、性厌恶、禁欲者相区别。自恋

自恋癖

癖患者与同性恋患者的性对象都是同性,但前者的性对象是本人,后者的性对象是其他同性成员。据研究资料显示,不少同性恋者可兼有自恋癖,如某些同性恋者仅喜欢与自己长得相像的同性成员。虽然两者有时出现交叉情况,如都对与自己长得相像的同性成员感兴趣,但自恋癖者并没有对同性性伙伴的爱恋,性活动是自私的,多为洁身自爱型人格;性厌恶是对性活动反感,但没有对自己的无限赞美和性欲望;禁欲者对他人有性欲,只不过是通过自我克制加以回避罢了,而自恋癖则是对别人没有性欲。  

治疗方法

自恋癖一旦形成后,一般难以纠正,主要是由于确立诊断时,情况已经相当严重了,有关的观念和人格已基本固化,带有强烈的自我保护性和拒医性。所以对自恋癖应以预防为主,对儿童适应的爱护和合理的教养是一项很重要的措施。

儿童和青少年出现自恋癖行为,只要及时发现查找原因,进行适当的教育和调整改善环境,鼓励儿童多参加集体活动,多与伙伴往来,是可以消除的。对于那些带有明显精神抑郁症状的自恋癖患者,用精神治疗方法一般能取得较好的疗效。以亲切温和的态度对待他们,帮助他们认识个人人格方面的缺陷并树立起纠正的信心,他们一般能接受,而且处境越困难,其疗效越好。  

病案分析

小卞就是这样一位病人,他今年20岁,长得英俊魁伟,相貌堂堂,人们都称他为“美男”。他从小父母离异,母亲也把他抛弃了,他成了别人的养子,无爱而孤独。无亲人也无爱的童年生活,养成他内向孤傲的性格,他自私,心目中装不下别人,他唯一的自慰的形式是照镜子,在镜前手淫。他从不跟女人交往,也不亲近女性,甚至连想都未想过与女人性交。小卞长期重复的唯一乐趣就是手淫,对着自己的镜中影像,或者想象着自己“完善的躯体”进行手淫。

养父母见他脾气古怪,不愿与人交往,并时常在镜前手淫,或蹲在水边,注视水中的倒影……他们以为儿子精神异常,于是好声劝说,也陪他看过心理医生,医生给他做过神经精神方面的有关检查,否认小卞患精神疾病。养父母仍不放心,又带小卞看性心理咨询门诊,专家告诉两位老人,说他们的儿子患的是一种称为“自恋症(癖)”的性变态。

事实上人人都自爱,现代的小伙子、小姑娘每天都在镜前花费大量时间,妆扮、修饰和欣赏自己的形体美。这是一种正常的自爱,是人人皆有之的。但若过分自爱,或者在自爱中呈现对自体影像的性欲求,或者在恋自我影像时手淫而达到性高潮(性满足),就应视为异常了,这种以自己身体影像作为性对象,而对自己有强烈的性欲要求,并形成癖好难以克服,则称为自恋症(癖)。

自恋症的性取向是性,而且是自己,对自己的影像有强烈的性欲求,通常是把自己的镜像、照片或者想像中的自我,甚至是未来的或理想化的自我作为性欲求的对象。

也有自恋症患者性取向于与自己相似的别的同性个体,从事实际上的同性恋活动。偶而也有把异性想象成自我,而与之发生性关系。自恋症患者与同性或异性个体发生性行为是受极强的自我爱恋的潜意识控制,他们会把性活动想象为是另一个自我在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并非是他们真正去爱恋另一个同性或异性。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对自己的爱恋是极其强烈的,对他人的爱恋则是附带的。他们更常采用的性行为方式是自慰性性活动,如手淫、性梦、性幻想等。

在人群中自恋症的发生是比较少见的,自恋症因其强烈的孤芳自赏的心态,难以与异性接触,因而以独身为多。自恋症与洁身自爱型人格、同性恋者、性厌恶者、精神病的某些早期症状都有牵扯、交叉,而且很多自恋症者性情绪不突出,性活动缺少等,都使自恋症的诊断比较困难。

自恋症的治疗也有一定困难,因为一旦诊断确立之后,有关观念和人格已基本固化,他们孤芳自赏、拒绝求医、拒绝改变自己的状态。

该症仍以心理治疗为主,要耐心与病人建立良好关系,取得病人的理解、信任与合作,耐心引导病人回到早年错误习惯的环境,加以客观分析,使其领悟,诚恳帮助他们认识个人人格方面的缺陷,鼓励其纠正,并鼓励他们参加集体治疗,以便他们之间能相互交流和交注。

自恋症的形成主要与儿童期的教养有关,所以要预防自恋症主要又是从儿童期做起。专家们认为从小父母对孩子的有意识无意识地赞美和宠爱,尤其是独生子女,成为家庭中的核心,或“小皇帝”,孩子普遍受到亲人的溺爱,从小就自认为是最完美的或无可比拟的,一切以我为中心,唯我独尊,唯我是从,这些孩子不知道应该去关心别人,去爱别人,处处表现了明显的利己主义、个人主义倾向,为自恋症的形成铺垫了基础。

由于家人对孩子的过度保护,忽视了儿童社会性的从小培养,孩子常常缺少与异性和同性伙伴的交往,无疑对自恋癖的形成起了促进作用。所以从小就鼓励孩子与同龄儿童的交往,即可培养孩子人际交往能力,也有预防自恋癖形成的作用。

家庭关系和亲子关系紊乱在自恋癖形成中也有重要作用,父母关系破裂,父母之间相互的不满和怀恨,会使孩子感觉到他人都不可爱,会使孩子觉得日后与异性生活在一起也是一种错误,就连自己的父母都是自己不宜接触的对象,于是会觉得只有自己才是最能接近的对象。

儿童期一旦出现自恋症倾向时要及早纠正,可及时给予适当的环境调整和教育措施,鼓励孩子参加游戏和集体活动,大胆与不同性别的孩子交往,学会帮助别人,去爱别人,把自己置身于群体之中。尤对处在同性依恋期(7—12岁)的儿童,更要加强对他们人际交往方面的指导,适时引导他们接近异性,结交异性朋友,防止他们同性依恋情感的深化和发展,既有预防同性恋倾向的意义,也对预防自恋癖倾向有积极作用。

自恋癖的发生还可能与个人的性创伤有关,在其与异性或日后与性伙伴的交往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难以克服的问题,受到与性有关的精神上或肉体上的重大打击,也会促使患者丧失异性恋或同性恋的兴趣而成为自恋癖者。

可见在人的一生的各个时期都进行性教育,尤其是科学施行“少儿早期性教育”对维护人一生的性健康都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