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法骨化醇软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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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阿法迪三/阿法骨化醇软胶囊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J20030092

生产企业: 昆明贝克诺顿

汉语拼音:afadisanafaguhuachunruanjiaonang

成份:阿法骨化醇

规格:0.25μg*2*10粒

性状:该品为粉红色(规格0.25μg)或橙色(规格1μg)卵圆形透明软胶囊,胶囊前者印有“0.25”,后者印有“1.0”字样,内容物为黄色油状液。

贮藏:密闭,遮光,阴凉处保存。

包装:双铝水泡眼包装0.25μg:1.10粒/板,2板/盒;2、10粒/板,1板/盒

有效期:3年  

适应症

1、骨质疏松症

2、肾性骨病肾病佝偻病);

3、甲状旁腺机能亢进(伴有骨病者);

4、甲状旁腺机能减退

5、营养和吸收障碍引起的佝偻病和骨软化症;

6、假性缺钙(D-依赖型I)的佝偻病和骨软化症。  

药物相互作用

高血钙患者服用洋地黄制剂可能加速心律失常,所以洋地黄制剂与阿法骨化醇同时应用时必须严密监视病人的情况。服用巴比妥酸盐或其它酶诱导的抗惊厥药的病人,需要较大剂量的阿法骨化醇才能产生疗效。同时服用矿物油(长期),消胆胺硫糖铝和抗酸铝制剂时,可能减少阿法骨化醇的吸收。  

药物过量

表现:高血钙临床表现肌病疲劳、虚弱、头晕、瞌睡、头痛恶心口干便秘腹泻胃灼热呕吐腹痛或其它胃肠不适、肌肉痛骨痛关节痛瘙痒心悸。治疗:出现高血钙应停止服用阿法骨化醇。严重高血钙可能需要支持性措施,并用利尿剂和输液,或皮质甾醇进行治疗。早期治疗急性超剂量采用洗胃和/或服用矿物油,以减少钙的吸收并促进粪便排泄。  

用法用量

口服。 ⑴骨质疏松症:首剂量0.5μg/天 ⑵其它指症:首剂量 成人:1μg/天 老年病人:0.5μg/天体重20kg以上的儿童无肾性骨病者:1μg/天。为了防止高血钙的发生,应根据系列化指标调节阿法骨化醇的剂量。服药初期必须每周测定血钙水平,剂量可按0.25-0.5μg/天的增量逐步增加,大多数成年患者的剂量可达1-3μg/天。当剂量稳定后,每2-4周测定一次血钙。对于骨软化症患者,不能因为其血钙水平没有迅速升高而加大阿法骨化醇的用量,其它疗效指标,如血浆碱性磷酸酶水平,可作为调整剂量更有用的指标。或遵医嘱。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服用阿法骨化醇的安全性尚无足够的证据,虽然动物试验表明其无害,但同其它药物一样,只有在妊娠期需要用药而又要无其它替代品,则可以使用阿法骨化醇。哺乳期用药的安全性尚未最后确定,但服用阿法骨化醇时,母乳中的1.25-二羟基维生素D的含量可能有所增加,由于这会影响婴儿的钙代谢,故哺乳期应考虑停药。  

不良反应

除了引起患有肾损伤的病人出现高血钙,高血磷外,尚无其它不良反应的报道(对于进行高钙血症透析的患者应考虑其透析液钙内流的可能性)。但长期大剂量服用或患有肾损伤的病人可能出现恶心、头昏、皮疹、便秘、厌食、呕吐、腹痛等高血钙征象,停药后即可恢复正常。  

禁忌

⑴禁用于高钙血症、高磷酸盐血症(伴有甲状旁腺机能减退者除外),高镁血症

⑵具有维生素D中毒症状。对该品中任何成分或已知对维生素D及类似物过敏的患者不能服用阿法骨化醇。  

注意事项

阿法骨化醇可以增加肠道钙磷吸收,所以应监测血清中的钙磷水平。尤其是对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在服用阿法骨化醇治疗的过程中,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血浆和尿(24小时收集)钙水平的常规检验。如果在服用期间出现高血钙或高尿钙、应迅速停药直至血钙水平恢复正常(大约需一周时间),然后可以按未次剂量减半给药,当骨骼愈合的生化指标(如血浆中碱性磷酸酶水平趋势向正常)时,如不适当减少阿法迪三的用量,则本能发生高血钙症,一旦出现高血钙症就应立即中止钙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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