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特日七味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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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特日七味丸,清热解毒,消肿止痛,散瘀止痢。用于瘟疫热盛、脑炎、赤白痢疾及目黄音哑、吐泻转筋等。
巴特日七味丸的副作用(不良反应)[编辑 | 编辑源代码]
本品含有毒性药材草乌叶和银朱。其中草乌叶所含乌头碱可引起循环系统和中枢神经系统损害,如心律失常、肌肉麻痹、呼吸抑制、体温降低等;而银朱所含硫化汞可引起全身各脏器系统的损害,如肝肾损害、皮肤损害以及周围神经损害等。
巴特日七味丸禁忌症[编辑 | 编辑源代码]
孕妇、婴幼儿、老年患者及心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服用巴特日七味丸须注意的事项[编辑 | 编辑源代码]
1.本品含有毒性药材草乌叶和银朱,请严格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本品不宜反复、过量或长期服用,以免发生蓄积中毒。
3.用药期间应注意密切观察病情。
巴特日七味丸的用法用量[编辑 | 编辑源代码]
注意:同种药品可由于不同的包装规格有不同的用法或用量。本文只供参考。如果不确定,请参看药品随带的说明书或向医生询问。
口服。每15粒重3g,2~2.5g/次,2次/日;小儿酌减。
巴特日七味丸药物相作用[编辑 | 编辑源代码]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巴特日七味丸成分或处方[编辑 | 编辑源代码]
巴特日七味丸药理作用[编辑 | 编辑源代码]
巴特日七味丸贮藏方法[编辑 | 编辑源代码]
密封保存。有效期3年。
市场上的巴特日七味丸[编辑 | 编辑源代码]
- 巴特日七味丸
- 生产企业:内蒙古库伦蒙药厂
- 批准字号:国药准字Z15021103
- 包装规格:每10粒重2g
- 巴特日七味丸
- 生产企业: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字号:国药准字Z15021775
- 包装规格:每10粒重2g
- 巴特日七味丸
- 生产企业:内蒙古大唐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字号:国药准字Z15021184
- 包装规格:每10粒重2g
参看[编辑 | 编辑源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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