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力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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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测定(audiometry),根据人对纯音、语声、噪声及电脉冲等信号刺激的反应,测量受试者听觉功能健全程度,以便了解噪声对听力的影响,从而为制定环境噪声标准提供科学依据。听力测定就是给受试者调节信号的大小──由大变小或由小变大,即由“听得见”到“听不见”,或由“听不见”到“听得见”,逐步接近“听得见”与“听不见”的几率各得50%时的听阈。在实际测定时,由于受环境安静条件和受试者理解程度的影响,测得的听力水平往往低于理论听阈值。
  测量方法  听力测定的方法分非接触式和接触式两种。采用非接触式测定时,受试者坐在消声室内正对声源,双耳同时接收声信号。这种方法多半用于实验室研究。采用接触式测定时,受试者坐在具有一定隔声要求的测听室内,通过耳机单耳接收声信号。这种方法已普遍应用于常规听力测定。所用的纯音频率已经规范化, 通常有 125、250、500、1000、1500(或1600)、2000、3000(或3150)、4000、6000(或6300)、8000、10000赫,根据测听的目的,可以酌量减少。如果为了研究听觉的低频和高频特性,上述频率范围还可向高低两侧扩展。


  根据受试者对所加声信号反应方式的不同,听力测定可分为主观听力测定和客观听力测定两种。主观听力测定(简称主观测听)是受试者以主诉、手势或控制指示灯表示自己对声信号的反应。测听结果的准确性,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受试者精神、意识和环境因素的影响。客观听力测定(简称客观测听)是受试者接受声电信号的刺激在生理上引起耳蜗大脑皮层、外耳等处电势、阻抗等物理反应。这种反应不受主观因素影响,可取得较主观测听更为准确的测定结果。因为所用设备和程序较为复杂,还不能普遍用作常规听力测定。
  测听工具  20世纪30年代以前,音叉和秒表是主观测听的主要工具。后来,听力计成为主要的听力测定设备。听力计能产生、放大、衰减并阻断一系列纯音信号,故又称纯音听力计。为了在听力测定时避免两耳听力不对称的交叉传导,纯音听力计也能提供白噪声、窄带噪声和计权噪声。当以唇读或放音等语言信号代替纯音信号时,纯音听力计还可用作语言测听和语言训练。
  听力测定通常由测定者调节听力计的输出特性。但有些听力测定由受试者自行控制听力计的频率和强度等测试参量,叫作自动听力测定。
  听力测定中,听力计可通过两种换能器把声信号耦合输送给人耳听觉机构。一种是使声波通过空气由外耳鼓膜传到中耳内耳的气导耳机;另一种是由颅骨乳突或前额部位直达中耳、内耳的骨导接收机。
  听力损失  代表健康听力的标准值在听力计上标为零分贝(0 dB)。受试者与此相比的听力不灵敏程度用分贝表示的数值为听力损失。听力损失在20分贝以内的听力属于基本正常;听力损失在40分贝以上的听力须要靠助听器改善听觉功能;听力损失在90分贝以上的听力称为全聋。
  听力图  听力测定的目的是确定受试者在各有关频率上的听力损失。把测定结果表示在以频率为变量的坐标图上,将各个频率的听力损失分贝数连成一线,成为听力图。听力图可以反映受试者的听觉健全程度,因此听力测定可以作为噪声环境污染及医疗诊断的佐证材料。